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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这样的房子不要租!
5月27日
市房屋管理局发布
《关于住房租赁风险的提示》
提醒市民防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
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住房租赁企业失联“跑路”、拒绝退还押金等问题,损害了房主和和承租人的利益。为防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市民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现就住房租赁风险作如下提示:
(网络图)
谨慎选择租赁企业
房主和承租人在选择租赁企业时,应注意选择规范经营、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看企业是否存在异常经营情况,通过阜阳市房屋管理局官网(https://fgj.fy.gov.cn/)查看企业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备案,避免选择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企业。
认真核查住房情况
承租房屋前,应仔细查看房源是否真实,房屋内家具、家电等设备是否符合租住要求。不要租住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违法建设或改建改装、存在火灾或倒塌隐患、违规改变使用性质等的房屋。通过中介机构租赁住房的,要查验是否有房主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通过个人租赁住房的,要核实房主身份与房屋产权证明信息。
注意了解租金价格
住房租金价格一般比较稳定。要避免承租租金明显低于周边合理价格水平的房屋,警惕因企业“高进低出”(如收房价1500元/月,租房价1000元/月,利用价格吸引房主和承租人)、“长收短付”(如要求租客年付、季付,对业主实行月付)“跑路”遭受损失。签订协议时,要明确房租支付金额、方式、期限,保留好转账、付款凭证,不要一次性预付大额租(押)金。
切勿租赁群租房屋
少数住房租赁企业、“二房东”、个人房东为获取更多收益,通过违法隔断住房、违规改造住房,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改造为住房,每套(间)房屋超过规定租住人数等方式对外出租。这类房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严禁承接“群租房”业务,市民请勿租住“群租房”。
及时进行合同备案
对租赁房屋进行合同备案,可有效减少房屋租赁风险。广大市民在租住住房时,应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市民中心一楼二号厅)。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申请登记备案;租赁期限6个月以下的,要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申请登记备案。要注意将房屋维修责任、物业费缴纳主体、押金退款方式等内容写入备案合同。
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在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承租人要与房主、住房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如出现暴力驱赶承租人、无故扣取押金、“爆仓”“跑路”、存在消防隐患等情形,根据不同情况,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向房屋所在地街道、社区反映,向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物价、消防、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扩散!
提醒身边更多的人!
来源:阜阳新闻网
主办单位:中共颍上县委宣传部
编辑:王璐瑶
责编:荆华
监制:戴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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