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语教师资格证书考试难度如何?快来了解一下(10-30)
- 最近,很多朋友想知道参加语文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到底有多难。今天我就带大家经历一下。如果您有兴趣,请继
1、笔试的内容、时间、地点是怎样的?
答: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参加两项测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测试时限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时限为120分钟。分钟,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本次笔试题目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题。考试范围以招聘公告附件3《公务员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开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2019年版)为准,所有报考人员均使用综合管理(A类)试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笔试科目连续考试,不间断。两本科目试卷(装订试卷)将在考试开始前发放,两本科目答卷将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发放。第一次科目考试截止时间后,领取第一次科目考试答卷;第二次科目考试截止时间后,将收集第二次科目考试的答题卡和所有分发的材料。
报考属区职位的,原则上安排在报考职位所在区参加考试;报考市属职位的,安排在报名时选定的拟考区参加考试;若报考人数超过考区限制,则统筹安排进行调整。具体考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计划好参加考试的时间和路线。
2. 考试的报名方式和时间是怎样的?
答: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10:00至2024年2月2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一站式服务”综合门户()《2024年“公开招聘笔试报名”栏目(请点击链接进入),报名者可使用App扫描二维码登录或注册账号进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未戴帽子的身份证件电子照片。正面(照片必须清晰、明亮,jpg格式,高度在105至210像素以内,宽度在75至150像素以内,大小小于100KB)。
应聘者应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职位的资质和专业要求,认真报名。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注册期间,申请人可以自行更改注册信息。报名截止后成功应聘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为了提高考试资源的利用率,请广大考生不要无故错过考试。
3、如何了解申请者的具体对象?
答:凡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应聘。
户籍在外省市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 。
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例如本科毕业后就业,后来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申请。如果您有该职位所需的工作年限,您也可以以非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申请需要工作经验的职位。您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普通高等教育以外其他形式国民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均属于非应届毕业生。
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申请吗?
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
5、留学归来的学生如何报考公立院校?
答:留学归来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招聘公告、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可以在线查询认证的相关要求()。
6、应聘者的年龄和工作经验如何计算?
答:如果申请人的年龄要求是“年龄上限为40岁”,则该条件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根据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经验”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例如,最低工作年龄要求为一年,应聘者应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开始工作。年数为不同雇主工作的经验可以累计计算;如果某些职位需要多年相关专业经验,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如果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工作经验,应聘者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准确、真实地填写。
(二)“应届毕业生”填写说明: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申请人,包括在职人员、失业人员等。
(三)2022年、2023年全国统一招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及择业期间(国家规定择业期限为2年),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留用的毕业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
(四)申请人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在填写申请表时,在政治简介栏中选择“中共党员”。
(五)申请时已辞职的,须在“工作单位”栏填报“失业”字样。
(6)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期限结束前更改报名信息。
注:应聘人员招聘时不得应聘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招聘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如何查询?
答:招聘简章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或研究生所修专业之一即可满足专业要求;学术要求是针对研究生,研究生学习的专业必须符合专业要求。
如果您对宣传册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备注”有疑问并想咨询或需要进一步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请联系直接招聘单位。详见招聘公告附件2《2024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一览表》。
9、网上报名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首先,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确保符合应聘要求;其次,准备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10. 上传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近期未戴帽子的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足够明亮,jpg格式,高度为105至210像素,宽度为75至150像素,大小小于100KB。 (温馨提示:如因照片质量问题影响笔试,后果自负)
11.什么时候可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答: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后,申请人须于2024年3月28日10:00至2024年3月29日16:00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彩色打印。下载并打印的准考证必须妥善保存,以备笔试和面试时使用。
12、网上报名时应注意什么?
答:(1)报名考试前,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报名。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对网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认符合报名条件。面试前将对资格进行审查。
(3) 申请人不得冒充他人进行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考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5)应聘者完成信息填写和职位选择并成功提交申请后,系统页面将显示注册成功提示,即视为注册成功。已成功报名的考生应按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6)由于网络等不确定因素,建议考生推迟报名考试。
(7)注册系统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
13、考试时应注意什么?
答: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须同时携带身份证)。监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并按要求就座。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任何人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交卷或提前离开场地。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手机、智能手表、书籍、纸张、笔记以及各种电子、通讯工具和设备不得带入会场。考试期间不允许使用批改用品和计算器。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以任何理由抄袭、抄袭、传播试题。考试期间(结束前)非法复制、获取、传送、散发试题、答案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报考者必须遵守《考试中心规则》。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筛选、识别相同答卷。经认定答卷相同的,按规定给予无效成绩。涉及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自己的答案信息,防止他人抄袭。如果答卷相同,双方将取消考试成绩。
(七)考场无停车条件。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前往考场的交通路线,并按时参加考试。
(八)考场内严禁吸烟。考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
14. 笔试答题有什么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须知,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指令,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
(2)考生应按要求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涂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
(3)考生应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在答卷指定位置作答。
(4)考试时不得使用计算器、批改用品等电子设备。
(5)考试结束铃声一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正面朝上放在桌子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15、本次考试是否有考前培训?
答:不再举办本次考试,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6. 考试前丢失身份证和准考证怎么办?
答:申请人遗失身份证的,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者由公安部门补发带照片的身份证件。
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以在参加考试前在线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结束后不办理补发准考证等手续。
17、笔试成绩何时、如何公布?
答:笔试成绩和面试截止时间将于2024年5月11日10:00起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18、本次考试的面试对象如何确定?
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招聘简章中各职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果职位要求设定了最低及格分数,则必须同时满足要求。面试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的应聘者,按顺序填写。
19. 面试什么时候进行?面试时我需要携带哪些文件和材料?
答:面试一般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开始。面试时,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许可)、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相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20、申请信息不真实如何处理?
答: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者资格相关信息,或者欺骗自己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处理。
21、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需要了解哪些相关内容?
答:(一)为了保证考试安全、秩序,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基于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相关人员的相应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
2.关闭相关考试场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检查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证件,检查申请人携带的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控设备或者采取适当的方法对申请人进行检查。
4.暂时扣押考生违规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
5、在考场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身份验证等电子设备,必要时干扰、阻断无线通信。
6、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必要时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7、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处理非法考试活动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证明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窃的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的。情节严重的,处拘役、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设备、窃听、摄像专用设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以罚款。
为他人犯前款罪提供作弊器具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考试作弊目的,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允许他人代为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扰乱无线电通信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并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解释[2019]13号)相关规定
第二条 组织依法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具有相应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包括:组织公务员考试作弊、考试作弊、作弊等。考试;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使用备用试题的;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30人以上作弊;提供50多种作弊设备;违法所得超过三十万元的;其他严重情节。
第三条 具有规避或者突破考场防止作弊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输、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的程序、工具作弊的,属于刑法第284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具”。
第五条 以考试作弊为目的,非法出售、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并有相应情节的,视为本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刑法第1条.包括:非法出售、提供公务员录用考试试题及答案的;造成考试延期、取消或者使用备用试题的;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及答案的;向30人以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及答案的;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
第六条 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的。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对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
第九条 以盗窃、刺探、贿赂等手段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以及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刑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分别是《刑法》。第八十四条之一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并处处罚。
22、今年公开招聘和招生考试采取什么形式?
答:今年我们仍采取集中招聘和分散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一次集中笔试,多次分散招聘。笔试成绩有效期至次年集中招聘公告发布为止。集中招聘后,用人单位如仍需用人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并根据笔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确需笔试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机关或者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自行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以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为准。
23. 相关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招聘公告附件2《2024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一览表》
考试咨询热线:12333
技术咨询热线:54644619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每天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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