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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黑龙江省税务系统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黑龙江省税务系统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2025-06-03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税总发〔2020〕68号)以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充分研讨与决策,决定对社会公开选拔事业单位的职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事业单位,总计需招聘112名工作人员。关于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设置、招聘人数以及相关条件等详细信息,请查阅《黑龙江省税务系统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岗位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通常情况下,年龄需在18岁至35岁之间,具体计算至2023年7月18日,即涵盖1987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18日出生的人群。对于博士研究生,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至40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19日之后出生者。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需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对于来自港澳地区或国外院校的毕业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至于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他们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各种资格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应聘者的学历专业需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吻合,即便两者在专业名称的表述上存在细微差别,例如使用不同的连接词,或是“专业”一词的增减,诸如“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类似词汇,或是“学”字的多寡,均符合报名条件;此外,若应聘者的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要求中涉及两个或更多专业,例如毕业证上显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要求中列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同样可以申请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针对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正在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获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资格)。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在公务员选拔考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选拔的考试中,若被判定存在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规定的违规行为者。

近三年来,那些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级的员工。

(八)涉及政府机构或依照公务员管理法规运作的事业单位,对于被解雇且不满五年服务期限的员工。

(九)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十)所报考的职位在聘用后,若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中所述的具体情况。

法律明确禁止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或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在线提交报名资料、进行在线资格审核、组织考试、实施综合评估、进行健康检查、公示结果以及最终聘用。

(一)发布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inet.org.cn/)、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以及“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均发布了招聘信息。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络报名,考生需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3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的链接,随后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p.cpta.com.cn),在此完成注册、报名、支付费用以及打印准考证等一系列流程。

报名方式为网络操作。有意者可在2023年7月19日的上午9点至7月23日的下午5点登录国家人事考试网进行账号注册及岗位申请。请注意,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报名时,请务必使用您本人的合法居民身份证,并且每个应聘者仅限选择一个职位。仔细研读《诚信承诺书》,务必确保所提交的个人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精确性以及完整性,任何弄虚作假、违背承诺的行为,一旦核实,将立即剥夺其参加考试或被录用的资格。

参与“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人员,以及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在报名时需真实填写可加分的项目。若未按要求填写,将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对于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情况,仅采纳其中加分幅度最高的一个,不予累加。政策性加分核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8日,包括当日。笔试完成之后,将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的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发布的其他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的现场审核。审核合格者,其名单将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上对社会进行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023年7月19日9点至7月24日17点,招聘方将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网络审核。考生可访问报名平台了解审查结果。若审查通过,将不得再申请其他职位;至7月23日17点前,若申请未被审核或未获通过,则可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名。自2023年7月23日17时起,对于那些报考申请尚未经过审核或是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个体,将不得变更至其他职位进行报考。

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依据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继续对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征收考试费用的通知》(编号黑财税〔2020〕3号),笔试部分的收费标准设定为每人90元。考生需通过网上进行缴费操作,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可在2023年7月19日的9:00至7月25日的9:00之间,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缴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纳费用的应聘者数量与职位空缺数之比应确保不低于三比一。若比例未达到三比一,经充分讨论后,依据相关规定,可以对招聘该职位的名额进行削减,或者直接撤销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如原报考岗位已被撤销,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另选其他符合报名资格的岗位进行报名,且仅限改报一次机会。请报考者于7月26日当天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便了解报考岗位是否有所减少或已被取消。被撤销职位的,需依照网络公告中的指示,在2023年7月27日17时之前完成相应的变更申报,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将自动丧失应试资格。

请打印您的准考证。该考试将在哈尔滨市举行。已成功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点至8月26日上午9点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p.cpta.com.cn),进行准考证的下载与打印。同时,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若发现任何问题,请立即与省级人事考试中心取得联系。

(三)考试

该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笔试部分在总成绩中占据60%的比重,而面试部分则占40%。具体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等于笔试总成绩乘以60%,再加上面试成绩乘以40%,最终结果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并进行四舍五入处理。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的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进行笔试,该考试试题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公开选拔的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且属于综合管理类(A类)。应聘者需参加两门考试,具体考试方式请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相关信息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一栏中查找到。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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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的具体地点和相关规定请查阅笔试准考证。在参加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笔试准考证的正式副本以及本人身份证件的正式副本(包括临时身份证),这些是进入考场的必要凭证,其他任何证件均不可替代。若因证件不齐而无法参加考试,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此外,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以及橡皮。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得分(最高150分)由《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150分)的30%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150分)的70%共同构成。

笔试总评分为笔试得分的三分之二加上政策性加分,结果需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并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3)成绩查询

2023年10月下旬将公布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通过访问“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检索个人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对于对缺考、违纪和零分这三种情况持有异议的考生,自笔试成绩公布次日起,有3个工作日的期限,可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依据报考单位所属层级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或省级主管部门提出成绩复核的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依照面试参与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比1的比例来挑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若末位有成绩相同的,则可适当增加进入资格审查的人数,但不得超过招聘名额的5倍;若超过5倍,则优先考虑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更佳者。若参加面试的人数与计划招聘的岗位数量之比低于三比一,则申请者的面试得分必须达到六十分,才能有资格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应聘者需接受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参与资格复查的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正本和副本: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学历或学位证明文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备案资料;对于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还需出示个人学生证正本、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就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相符的书面承诺等相关文件;对于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各科成绩均达标、2023年毕业但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者,还需提交由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职能的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证明,以及注明“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领”的书面文件,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相关材料。港澳地区及海外院校的毕业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对于放宽年龄限制的申请者,则需提交相应的学历证明文件。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必须依照干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交由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参加报考的正式证明文件。

所有提交的材料若主要内容失实、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或主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均将导致其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进而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对于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若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综合应用能力得分较高的考生。递补过程仅进行一次。

面试候选人名单将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该网站地址为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将根据岗位要求实施结构化访谈、示范授课、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重点评估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潜在潜力,总分设定为100分。面试得分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得分不足60分的应聘者将不被录用。面试官团队由至少7位(必须是单数)专家构成,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依据招聘名额及考生整体考试成绩,将依据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等额挑选出考核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将安排额外面试,以面试成绩决定最终排名。具体加试安排将另行公布。

进行评估。评估内容涵盖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技能、工作业绩等多个方面,同时审查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回避报考的情形。一旦发现档案资料或信息存在造假嫌疑,需立即进行核实,在确认无误前暂停聘用流程;对于评估不合格者,将不予考虑为拟聘人选,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对于因考核未达标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应从参加相同岗位考试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中,依照考试总分由高至低,逐一进行等额的替补。

进行体检。只有通过考核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体检。体检的具体流程需遵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内容的通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需在二级甲等或以上级别的综合医院进行,相关费用需考生自行负责。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无法获得聘用资格。对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并接受考核及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依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及体检反馈,选定拟聘人员名单。该名单将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聘者且证据确凿,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的招聘名额将不再进行递补。

经过公示且无任何异议的应聘者,将由所在单位与其正式签署事业单位的聘用协议,并完成相应的聘用程序,同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对于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将实行试用期制度,该试用期是聘用合同的一部分,通常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除非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则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岗位均要求员工在试用期内及之后五年内(包括试用期)不得通过考试选拔、岗位调动或借调等途径离职。试用期满后,若员工考核通过,将正式成为单位的一员;若考核未通过,则聘用合同将被终止。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已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报考者务必密切关注网站上的公告及相关信息,以便掌握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确保电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信息而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

在规定时限内,若未依照相关通知要求完成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环节,将被认定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及获得聘用资格的机会。

(三)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本公告的解释工作由黑龙江省税务局承担,对于公告中未涉及的事项,将由该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深入研究和最终决策。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11289;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监督举报电话:0451-5361123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黑龙江省税务局于2023年下半年发布的公共机构招聘笔试联考岗位的详细计划表格文件,命名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岗位计划表.xlsx”。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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