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文科第一名白湘菱申请港大,已获录取通知!招生(7-19)
- 由于在选修科目的历史成绩上仅获得B+,未能达到清华和北大的录取标准,江苏高考文科成绩位列第一的白湘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实施强基计划的招生区域,凡是满足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卓越的综合素质或卓越的基础学科能力,对相关专业充满热情、拥有科研抱负以及坚韧不拔意志的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提出申请进行报名。这些申请报名的考生可划分为两个主要类别: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考生在高考中的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其所在省份设定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那些将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则需按照该省份所规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来进行。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该类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考生参加高考的文化课成绩(不包括任何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其所在省份设定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那些将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则需按照该省份所规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所对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来执行。
在国内外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的全国决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的佳绩。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依据专业投放的适宜性和地域分布的合理性,我们初步确定了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省份展开招生工作,具体各省份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量,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5月10日10时起至30日23时59分,考生可访问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61),依照规定细致且全面地在网上完成注册。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同时申请其他高校,并且每位考生仅限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志愿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报名系统为准。
(二)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资格认定
截至7月26日,针对第一类考生,经过审核筛选,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将被首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划分,接着,我们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排序,并参照我校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数的四倍来划定各省进入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的高考考生亦将公布并公示入围的具体标准)。针对第二类考生群体,一旦经过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所需的各项条件,便无需受到各省份招生名额的限制,即可直接进入学校的选拔考核环节。
(四)学校考核
7月27日至8月4日,学校将举办考核活动,活动包括面试和体质测试。我们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执行,对面试专家组成员进行严格筛选。同时,我们将采用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保测试过程的公正性。此外,测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以防止任何暗箱操作行为,并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现象。
学校对考核工作的计划可能会根据本地的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变动,一旦有新的安排,将会及时发布通知。
1.面试:
针对第一类考生,面试环节重点评估他们对报考专业的热情、分析及处理问题的技巧,以及创新思维的体现。而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特别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团队进行面试,重点考察他们在相应学科领域的知识掌握水平、逻辑推理能力以及创新潜能。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成为面试专家在评分过程中关键参考之一,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未达标,则将无法被录取。
3.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主要针对学生的基本体能状况进行评估,依据的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版)的规定。考生需从五项测试中挑选三项进行,一旦选定,不得变更;若有两项或以上未达标,将无法被录取(具体内容请参考附件1)。
4.学校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
(五)录取
1.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折算:
强基计划综合评定结果由两部分构成,首先是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乘以85%的系数,其次是将学校考核成绩除以100后,再乘以750并乘以15%。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需按照750分进行等值折算。
2. 确定录取名单:
针对第一类考生,我们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强基计划的综合成绩,以及我校在生源省份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和对应的专业。若强基计划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各省将依据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针对第二类考生,若他们在面试环节表现出色,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标准,并且综合成绩达到了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那么我们将予以录取,且录取名额不会受到各省分配名额的限制。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招生方案对强基计划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批,随后将名单提交至各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完成后续的录取手续办理。
我校在八月初发布了录取名单,并对录取的具体标准进行了公开。对于已经获得正式录取资格的考生,他们无需再参与本省后续的高考志愿录取流程;一旦成功录取,将不会进行退档处理;而对于未能被录取的考生,他们依然可以按照常规流程参与本省后续各批次的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华南理工大学通过“百步梯创新学院”这一平台,着力推进强基计划,旨在选拔和培育创新基础学科领域的顶尖人才,并加速形成资源优先配置的持续发展机制。该计划旨在培养既具备工具理性又拥有价值理性,既掌握复合知识又拥有核心能力(包括思想力、学习力和行动力),同时兼具家国情怀和全球视野,能够攀登世界科学高峰并引领未来的基础学科领域的创新人才。
(一)实施多阶段、动态性进出分流机制
学校对参与强基计划的学生执行动态管理模式,于第三学期初和第五学期初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估,排名位于最后15%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环节。在答辩中表现不佳,位列后50%的学生,原则上应返回到各自专业的普通班级学习。强基计划下的各个专业在每次综合评估结束后,会选拔和补充优秀学生,但新增名额不得超过转出学生的总数。对于选择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明确的课程免修和学分转换政策,以确保他们能够在普通班级中顺利完成学业。这些学生通过强基计划的两次综合评价,在第四年时,有资格100%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学位。
(二)实行“3+1+X”本硕博衔接培养
强基计划实行“3+1+X”的培养模式,其中“X”指的是硕士生需学习2至3年,博士生则需学习4至5年;学生在前三年主要学习本科课程,以此筑牢基础学科的能力和素养;到了第四年,学生可以选择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并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从第五年开始,学生将正式取得研究生学籍,并开始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学生不仅可以继续在本学科领域深入研究,还可以进行跨学科的培育。
(三)提供优越的激励和配套措施
对于强基计划中的优秀班级和优秀个人,学校会进行独立评定。在这项评选中,获得“学校奖学金”的学生比例达到了本班学生总数的40%。强基计划的学生在成长过程中要达到“三个一”的目标,即本科期间至少有一次出国(境)的学习机会,至少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至少有一次独立进行学术报告的经历。在实施强基计划班级的教育模式中,我们推出了本科荣誉学位项目,使得符合条件且表现优异的学生能够申请获得“华南理工大学荣誉学士学位”。为此,学校特意为强基计划的学生们配备了专属的研讨室和自习室,以确保他们能够充分享受自主学习的环境。
五、其他说明
(一)涉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相关事宜。在已设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将考生的电子化综合素质档案集中提供给本校。而对于尚未建立此类平台的省份,各省级教育部门需对本地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汇总,并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我校将对那些在综合素质档案上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考生,剥夺其参加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同时,我校将把相关情况报告给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并取消该考生当年的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还将对考生实施3年内的国家教育考试参与资格暂停。已入学学生,将依据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学籍;若毕业后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学需对所提供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我校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三)根据强基计划的规定,一旦录取的学生进入学校后,原则上不得更换专业;在本科学习期间,转专业的选择范围原则上应当限制在本校强基计划所招生的专业之内。
在选拔测试阶段,考生需自行承担交通及食宿等相关费用。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入围考生,他们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路费和住宿补贴。
学校并未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负责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的相关工作,同时,学校也未举办任何旨在盈利的培训课程。
六、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的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生工作办公室承担了具体工作的组织与执行任务。在执行本简章的过程中,我校确保了招生方案的透明度,选拔方法的公正性,以及录取标准的公开性。
我校将对已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复核,对于那些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依照教育部的相关规范进行相应的处理。
我校在实施强基计划招生过程中,受到了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的全面监督,同时,也对社会公众的监督持开放态度。
七、咨询方式
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即2号楼)的北座,具体到111室。
邮编:510640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专线咨询时间(七月):电话号码为020-22236151,020-22236152,020-22236153,020-22236154,020-22236155,以及020-22236156。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负责招生事务的官方网站是:http://admission.scut.edu.cn/,访问该网页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华南理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为020-87110195,电子邮箱地址为j2jb@scut.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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