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能力测试题解析:如何评估应聘者的管理理论与实(1-6)
- 在现实学习和工作中,我们最熟悉的就是考试题。借助试题,我们可以更好地考察考生的学习能力和其他能力。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按照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录用公务员实施办法》,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和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一级正职及其他相当职级以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2021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公务员6000人,其中省级机关及省属单位297个(省级司法行政单位217个); 426家市级机关、单位;县(市、区)级机关单位有3953人;乡(街道)机关1324人。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应聘资格自2020年12月7日起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人事考试网()
区市以下各级政府机关申请的,自2020年12月9日起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西湖先锋网()
宁波党建网(web.nbdj.gov.cn)
温州党建网()
嘉兴考试培训网()
湖州组织工作网(zzb.huzhou.gov.cn)
绍兴党建网()
金华人才网()
衢州党建网()
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
台州党建网(zzb.zjtz.gov.cn)
丽水先锋网()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省级机关招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省级单位提出申请:
(一)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校学生或有浙江省户籍的人员(以2020年12月1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上述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必须取得相应学位。学生的籍贯是指通过高考并被大学录取时居住的地方。
三、省级单位基层服务单位招聘项目人员候选人为:
(一)参加我省“招收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服务”(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并服务满2年,被评价为称职或合格的人员以上是前几年的情况。
(二)参加共青团中央评选的《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和《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我省选拔的《欠发达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工程”)服务期满、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以上人员多年来,积累了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
上述(一)(二)项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可享受5年定向准入政策。如果2016年不再担任职务,则期限为2017年至2021年,依此类推。
(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军人。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期间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服兵役,退休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四、设区市及市级机关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对象以省级单位为准,具体由各市公布。
5、县级机关、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人选为:参加过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往年,现在仍在工作;参加过大学生“村官”工程满2个聘期并历年年度考核评定为胜任以上且离岗时间不满3年的人员。详情由各地另行公布。
六、乡、镇政府选拔优秀村干部分为“岗位一”和“岗位二”。 “一职”为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基层项目人员相同; “职务二”是针对非大学生的村干部担任“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拔的现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当选为专职委员的村“两委”(以下简称村“两委”)连续任职2年或现任村“两委”以上委员连续任职3年(符合规定) (以招聘范围为“岗位一”的,符合条件的,不能报考“岗位二”)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解散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的村干部。过渡村级班子中实际仍在履行村“两委”职责的,已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来是专职的。村“两委”干部纳入现任专职村“两委”干部范围。
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详情由各地另行公布。
乡(街道)机关录用优秀社区干部公务员考试范围和对象,由各地公布明确。
乡(街道)机关招收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是:设区的市内在校学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人民武装部队学院毕业生的退役军人、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
七、区、市以下各级机关和单位的招聘范围和其他职位的人选,由各地公布明确。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出生,下同),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就业)年龄18至40周岁老(出生于1979年12月11日) 出生于2002年12月11日至12月11日之间, 2002年,下同)。
2、申报乡政府优秀村干部“二号”,现任村“两委”专职委员,年龄18岁至40岁,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学历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198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出生,下同)。
四、申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务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就业),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报考省级公安机关、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察职业学院职务的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就业)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人民警察狱医、司法行政系统心理矫正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5、应聘各级共青团职务者,年龄须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91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六、除专业技术职务和特殊职务外,报考杭州、宁波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的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七、应聘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职务的人员,应当具有普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职务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甲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得丙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仅限报考者)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达到及格线人员,可优先报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合格者,须于2021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上述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条件适用于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9:00-2020年12月1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9:00至2020年12月19日17:00。
网址:(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
应聘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使用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通过官方网站。
12月15日17:00前,报考人员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查询报考比例小于1:8或大于1:80的职位。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应聘者报名后,招聘机构将对应聘者是否符合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间再次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
残疾人专职岗位考生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残疾公务员考试系统登记身份和残疾证明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审核确认通过后,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报名职位。具体资格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残疾公务员考试系统公布。
(2) 付款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20日9:00-2020年12月22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确认网上缴费并查看是否完成。未能按时确认付款将被视为放弃报名。申请残疾人专门职位的,免收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2021年1月17日17:00。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21年1月17日举行,每科满分为100分。具体来说:
1、应聘县级以上国家机关职务(不含行政执法)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卷A)
下午:14:00-16:30《神论》(A卷)
2、应聘乡镇政府机关职务(优秀村干部“二号”除外)的,考试类别为基层,时间、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B卷)
下午:14:00-16:30 《神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服务类一线执法岗位、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试卷C)
下午:14:00-16:30 《神论》(C卷)
4、报考乡政府优秀村干部“二号职”的,考核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别,时间、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行政执法岗位中公安机关执法业务、司法鉴定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等岗位的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共科目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4:00—14:50。评价结果不折算成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他们只会被评判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将无法进入后续阶段。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职务的,还必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15:30至17: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实行综合考试类别;报考乡(街道)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实行基层考试类别。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必须参加笔试或面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省级机关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设区的市的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设区的市或者所辖的县(市、区)。报考残疾人专职岗位的,可以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按照《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1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大纲》执行。考试大纲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查看、下载。
(五)笔试加分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成绩之和(考试成绩全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业务岗位的,行政职业能力考试、作文、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现任村“两委”专职考生报考乡政府优秀村干部职务(含“职务一”、“职务二”)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并在笔试阶段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的,按照岗位备注中规定的比例合并笔试总成绩。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筛选同类试卷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及格分数线。公安执法业务岗位及格线按照笔试总成绩,结合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聘论文、公安专业科目的成绩确定。少数民族招聘岗位的资格分数另行规定。
(六)确定体能(技能)考核及面试人选
招聘机构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照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技能)考核和面试的人选。
1、省级机关、单位2人以下岗位按1:3确定面试人选,3人以上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各级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官的职务,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优秀村干部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乡(街道)机关按1:3确定面试人选。
2.省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岗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试对象(含拟招收3人以上岗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3基础)。考核对象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补发。体能测试结束后,招聘机构将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拟聘人员3人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人选)基础)。
乡(街道)机关招收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时,应当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务的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考核和面试的人选。
3、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人选按1:5的比例确定。需要体质考核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体质考核候选人。体质考核合格者将进入面试名单。
上述1、2、3任何一项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市级及以下机关和单位体能测试和其他职位面试的报考比例,由各市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告中明确。
(七)资格审查
面试或者体能(技能)考核前,各级公务员部门组织招聘单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技能)考核或面试。
资格审查时,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或印有个人户口信息的户口本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申请职位所需的文件(证书);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个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该职位所需的(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委托培训生(定向学员)须提供委托培训单位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所在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2年、胜任能力、是否担任服务职务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应提供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与省级项目合作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项目办签署的《西部地区志愿服务计划》;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原《欠发达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应提供浙江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海岛及偏远地区规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规划《志愿服务证书》;
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申请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的,应当提供《退役军人证》;
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提供区级市司法行政部门印发的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内,如应聘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相关职位不再招聘。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技能考核),相关岗位不予填补。
(八)体能(技能)考核
报考人民警察综合执法职务和行政执法职务的,必须进行体能测试。其中,人民警察岗位要求设置10米×4往返跑、纵跳高触、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行政执法岗位综合执法岗位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岗位执行。
体质测评工作由市级以上公务员行政部门组织,招录机构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的市级以下公务员行政部门会同招考机构实施。
军事技能考核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招收专职人员干部军事技能考核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总分低于180分的,不具备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如入围候选人放弃面试资格,相关职位将不再招聘。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面试未通过者,不能纳入体检、检查对象。
省级招聘机构专业技术职务面试,经省公务员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级招聘机构自行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招聘机构专业技术职务的面试,由各市公务员行政部门确定。 。若面试阶段增加专业测试,则按照岗位备注中规定的比例合并面试总成绩。
(十)确定体检、检查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总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省级机构按照总成绩实行差别化考核(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总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若笔试总成绩再次相等,则以笔试总成绩高者排名第一)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试对象,低于具体比例根据实际人数确定。检查结束后,按1:1确定体检对象。
省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的人民警察职务,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其中,拟招聘3人以上的岗位,按1:1.5(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体检结束后,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确定报考人选。若人数少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级以下招聘机构体检、考察的报考人员比例,由各市公务员部门研究确定,并在公告中明确。
(十一)体检、检查
体检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行政部门组织,招聘机构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行政部门会同招聘机构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6 】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按照《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65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体检。
本次检查按照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录用检查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规定进行;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务候选人的考察按照《公安机关招聘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统字[2020]11号)执行。对乡(街道)机关报考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考察,按照《关于开展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执行。 )。必要时可以采取民主评议、检查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等措施。
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60日,自公布检查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适合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完成录用登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体检、检查实施前,若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各省级招聘机构按照岗位适合、人选相适应的原则,实行差别化考核选拔拟聘用人员,不单单以积分选拔人员。区、市、市级以下招收机构,以及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所属监狱、戒毒所,实行同等检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取的依据。
(十二)公示及招聘
招聘机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县级以下机关招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由县级公务员部门负责在县(市、区)、镇(街道)、县(市、区)公示5个岗位。拟招聘人员所在村(社区)。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答复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机构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存在影响录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如果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可以推迟招聘,待问题弄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聘机构提供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考省级机关放弃考察的,招聘机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的合格候选人中进行补充考察。申请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或者在向就业审批机关报送就业审批材料前放弃就业资格的,招聘机关对相应岗位的候选人进行审查。中等补充。没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时,招聘机构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对面试通过的人员进行补充考试、体检。
报考省级公安、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务,放弃体检的,不再补缺;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的,考察结论为不适合担任公务员,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的。材料,以及在报招聘审批机关前放弃招聘资格的,招聘机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填报相应岗位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
确定参加体(技能)能力考核、面试、体检、考察、补缺的人员名单在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公示。
区、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补充规定,由各市公务员部门研究确定,并在公告中明确。
录用公告公布后,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或者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出现上述情况的,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将无法再填补空缺。区、市级机构和单位是否能够填补空白,将由各市公布。
次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公告发布时,未公告补缺的,不再补缺。
4、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招聘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招聘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实施意见》执行中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群发[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0年12月11日户籍仍在迁移期间的人员,不得应聘有户籍限制的职位。申请人报名时需确认住址并如实填写信息。
(三)报名前申请人必须先进行注册,然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人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人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为取得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或者录取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镇低保人员须在17:00前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身份证件和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或最低生活保障金2020年12月21日起,将申请表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 0571-88396652),审核通过后免收考试费。
(六)对确认的带薪应聘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三倍的岗位,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方案将在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公布。如果取消招聘职位,则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申请其他职位。如果因其自己的原因而无法正常联系候选人,或者未能在收到通知后的时间限制内更改申请已退款。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地降低针对残疾人和某些特殊职位的特殊指定职位的检查率。少数民族的立场不受对考试开放率的限制。
(7)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共安全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通知,以发布公共安全机构招募人民警察部队的身体健身评估项目和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第48号),如果其中一个项目未能符合标准,则有三个身体适应性评估项目,它将被视为失败的身体健康评估。在评估期间,垂直跳跃的时间应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运行应不超过2次,而1000米(800米)的运行应仅测试一次。
(8)应根据“治疗纪律和招募公务员的侵犯的措施”确定和处理对学科和违法行为的违规行为的认同和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6]]第85号)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以及宗教省实施的相关法规。
(9)如果申请人对在扬特河三角洲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上发布和公开的相关内容有异议,他们可以在公告或宣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管理局或招聘机构报告。 。
(10)根据“将违反纪律和违反人事考试中违反纪律和违反的候选人信息的通知纳入人事考试的信用系统”仆人招聘检查:故意损坏测试纸,答案表,答案或提出测试纸,答案表和答案卡检查室;窃或协助窃;用虚假文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的通信设备或电子设备以及计算和存储功能;以有组织的方式勾结作弊或作弊;允许他人参加他人考试或以他人的错误名称等考试。
(11)可以在Yangtze River Delta公职人员的“招聘政策”专栏中找到诸如身体健康评估,军事技能评估,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检查和处理违反学科和法规的行为等政策文件考试集成平台网站。如果您对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以及其他内容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招聘机构联系。咨询电话号码可以在工作列表中找到。每个地区城市和县(城市,区)的政策咨询电话号码可在长江三角洲公务员考试集成平台的网站上找到。
(12)招聘机构负责资格审查。在注册期间,招聘机构将根据资格对申请进行集中审查,以确认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果发现申请人没有资格在任何阶段申请或不符合资格,则招聘机构可以取消其申请或招聘资格。
(13)如果在招募过程中出现一些职位空缺,则省级公务员局将确定是否根据情况组织补充招聘。如果确认补充招聘,则补充招聘公告,职位和相关事项将发布在扬特河三角洲公务员检查集成平台和其他网站上。
(14)在组织招聘和检查过程中,将严格根据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流行的相关要求来严格实施流行病和控制措施。如有必要,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请申请人理解、支持、配合。
附件:2021年,在省省各级政府机构和单位的公务员招聘计划清单(不包括残疾人,特别警察等)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0 年 12 月 7 日
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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